在
交通意外事故中负有
主要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理赔的
处理方式通常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首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会在责任限额之内进行
赔偿,而并不考虑责任的归属比率。
然而,当
赔偿金额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限额时,商业保险将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进行合理赔付。
当然,倘若您已经购买了足够额度的商业性质
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保险公司将会依照您所承担的主要责任比例(通常设定为 70%)来进行相应的赔偿。
但是请务必注意,
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免赔事项可能会对实际的理赔金额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举例来说,假设总损失达到人民币 100,000 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设定为人民币 80,000 元,还有剩余的人民币 20,000 元未得到赔偿。
此时,在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可能依据规定按照您所承受主要责任的比例(通常为 70%),赔偿这部分损失的 70%,也就是人民币 14,000 元。
最终的理赔金额还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实际发生的损失状况来进行精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