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
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有异议者有权提起上诉。
然而须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仅仅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涉嫌存在
违法行为的
医疗机构实施行政惩罚的重要依据之一。
当相关
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的第十五个自然日之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再次鉴定的申请。
在涉及
医疗纠纷的
诉讼过程中,如果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表示不满,原则上无法直接通过
起诉来请求撤销该鉴定结论,但是可以向法院提出
重新鉴定的申请。
法院将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重新鉴定的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重新鉴定的申请必须具备充足的理由和确凿的
证据予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