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司法机构依法
拘留期间,律师与嫌疑人进行会面的次数原则上并无严格的法定限制。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可以随意地频繁会见嫌疑人,而是需要遵守拘留所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办案机关的工作安排。
通常来说,只要律师的会见行为旨在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那么他们就可以根据事例的实际需求来申请会见。
但是,每一次的会见都应该事先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并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相应的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事例的具体情况较为复杂,牵涉到重大的利益关系,或者在
侦查阶段可能出现限制
律师会见的特殊情况,那么这种限制必须要有合法的依据作为支撑。
总的来说,律师会见嫌疑人的次数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无论如何,都应当以充分保障嫌疑人的辩护权为首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