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个人银行账号提供给他人,使之得以实施诈骗活动,有可能会被视为诈骗罪的
共同犯罪人。
当明知他人正在进行诈骗
犯罪行为时,仍然为其提供银行卡作为协助工具,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被判定为共同犯罪。
在
量刑环节上,需要全面地评估提供银行卡这一行为在整个诈骗
犯罪中的影响力程度、
涉案金额以及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等各类因素。
若被认定为
从犯身份,则应对其采取相应的从轻或
减轻处罚甚至是免于
处罚的措施。
然而,如果
当事人并不清楚他人正在实施诈骗行为,仅仅是出于善意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那么他/她可能并不会被判定为诈骗罪的
共犯,但是仍然有可能因为违反了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等相关
法规而面临
行政处罚的风险。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和社会
公共安全,应该尽可能避免参与到这类涉及
违法犯罪的行为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