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这座城市,强奸罪的定罪准则与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法律规定保持了高度一致。
强奸罪特指那些违反女性的自主意识,采用强制性的方式,包含采用
暴力、恐吓以及其他不道德的手段来与女性进行性行为的
违法行为。
而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要素在于,这种性行为是否违背了女性的个人意愿。
其中,"暴力手段"可能包括施暴行为,例如殴打、捆绑等,用于威胁对方制止其反抗;“
胁迫手段”则是指通过实施
暴力行为来威胁受害者,使得她们无法反抗;至于“其他手段”,它涵盖了利用女性处于昏迷、熟睡等无法反抗或无法知悉自己正在遭受侵害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性行为。
在
证据收集方面,通常会涉及到被害者的陈述、
物证、目击
证人的证词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等。
只要能够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上述违背女性意愿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那么就可以对其进行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