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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贪污罪事例主要涉及两类犯罪主体:其一为国家公职人员,这不仅涵盖了在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任职的职员,还包括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中担任职务的人员,以及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遣至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执行公务的人员;其二则是接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负责管理、运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若以上各类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不正当手段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即可被判定为贪污罪。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对犯罪主体进行身份认定时,必须结合其具体的工作性质、职责权限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
最新修订: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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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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