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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缔结婚姻生活之前,由某一方单独承担房款首付款项的情况下,在婚内那段时间里,这笔资金还款以及所带来的价值增长,都被认定为配偶两人的共有财产
然而,由于这套住房的所有权被普遍地记入到首次支付房款的主人的名下,因此,当双方的婚姻关系走到尽头,准备选择宣告终结的时候,法院往往会做出将这套住房判给缴纳首付款的那位所有人,而没有偿还完毕的银行贷款则作为他的个人债务去处理。
至于在婚姻关系中的这段时期中所共同还贷的份额以及因为还贷而带来的住房价值增长部分,就需要缴纳首付款的这一方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了。
至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将会依据这段共同时期内共同还贷的金额数量、房子价值的增长状况等综合因素来最后确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双方应对这套共同拥有的房产的处置行为遵循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去履行。
最新修订: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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