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
抢劫、诈骗、侵占等财产类事例所涉及的“收赃”行为,在我国现行
刑法体系中被明确规定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对于此类
犯罪行为的
立案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
行为人必须明知所涉财物系
犯罪所得及其
孳息,仍故意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取其他方式加以掩饰、隐瞒,且涉及的总价值金额需达到一定的数量级;
其次,行为人须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孳息的行为;
最后,行为人的上述行为还应阻碍了
司法机关对
上游犯罪的依法追究。
通常情况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孳息的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的,应当作为
刑事事例予以
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应责任。
然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