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申请执行之后,执行效力并不会永久持续;通常情况下,
执行时效存在着一定的期限限制。
如果申请人在法定时效之外提出
执行申请,而
被执行人对此提出异议且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异议成立的话,那么法院将会依法作出裁定,决定不予执行该申请。
一般而言,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自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中止或者中断执行时效的情况,例如一方
当事人已经履行了部分义务、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等等,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执行时效的中断,从而需要重新计算执行时效。
因此,在申请执行之后,申请人应当密切关注执行进程,以确保能够在时效期内顺利完成
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