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诉事例的判决时间并无固定的标准,主要是根据事例的复杂性程度与法院的工作安排来进行灵活处理。
就民事事例而言,
二审的审判期限一般定为三个月。
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得到本院院长的批准方可实施。
而针对
刑事事例,二审的审判期限则通常设定为二个月。
但对于可能被
判处死刑的事例或
附带民事诉讼的事例,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述情况中的任一种(例如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事例、具有重大性质的
犯罪集团事例、流窜犯行案导致的重大复杂事例、犯罪影响范围广且取证过程遇到诸多挑战的复杂事例等),经过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高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或许可,可以将审判期限再延长二个月;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仍需继续延期的,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至于行政事例的二审,应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之内作出
终审的判决结果。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得到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而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事例时需要延长审判期限的,也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