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车祸事件的
定损环节,一般来说,
主要责任方和次要责任方的修车
赔偿遵循如下的基本准则。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双方应
首先使用各自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然而,如果实际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额度,那么超出部分将依据事故责任的主次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通常情况下,主要责任方需要承担总损失的70%,而次要责任方则需承担剩下的30%。
例如,假设某起车祸导致的车辆维修费用总计为10万元人民币,在交强险赔付了2000元之后,还剩98000元待处理。
在此情况下,主要责任方需要支付98000元乘以70%即68600元的赔偿款,
其次要责任方则需负担98000元乘以30%即29400元的修复费用。
在这样的前提下,双方
当事人有权利先行就赔偿事项进行商议和谈判。
假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提交
司法诉讼的方式来寻求公正的裁决。
此外,为了确保能够顺利地获得赔偿,请务必妥善保存好事故现场的
证据以及维修发票等相关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