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有些妈妈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不想让孩子的爸爸来看孩子。但要知道,这么做很可能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没直接带孩子的爸爸或者妈妈,是有看望孩子的权利的,另一方得配合。
要是不想让前夫见孩子,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把不让见孩子的原因说清楚,像孩子最近要考试、身体不舒服之类的特殊情况,看看能不能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探望时间和方式。
要是商量不下来,前夫就可能去法院起诉,要求行使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法。要是法院都已经判下来了,还不配合对方看孩子,那法院可就要出手强制执行了。可能会对不配合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
不过呢,如果前夫有一些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好的行为,比如有暴力倾向、吸毒这些情况,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暂停他的探望权。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情况是真的,就会做出暂停探望的决定。等这些不好的事情解决了,就应该恢复他探望孩子的权利。
法律建议就是,遇到这种事尽量先好好沟通,要是实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序,同时要注意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