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电信诈骗是否应当视为
盗窃罪的问题,一般的法律裁定是予以否定的。
理由在于,在我国的
刑法中,电信诈骗被确认为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类型。
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以
非法占有的主观心态作为前提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骗取
数额较大的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的行为。
然而,盗窃罪却以同样的非法占有的主观心态为基础,但其
犯罪手段是以秘密伸手,
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私有财产或多次行窃、入户行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
扒窃公私财物为主。
二者在
犯罪构成要素、犯罪方式等多个方面都呈现出显著区别。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电信诈骗的实施主要是利用
欺诈性的手段迫使
受害人自愿交出财物,相反地,盗窃罪的实施则在受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私自取得他人财物。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具体个案,会依据严谨的
犯罪事实与相应的
证据进行严厉追究,从而准确做出
罪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