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
致人死亡所涉之
赔偿金额,系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全年纯收入这两项数据为基准进行计算。
通常情况下,此类赔偿金额的计算期限为二十年,然而对于年满六十周岁的受害者而言,其年龄每增长一岁,相应的
赔偿年限便会减少一年;而对于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受害者,则仅需支付五年的赔偿金额。
至于
误工费用方面,则是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收入水平来确定。
误工时长的具体数值,将由受害者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予以确认。
若受害者拥有稳定的工作收入,那么误工费用就应以其实际损失的收入为准进行计算。
反之,如果受害者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则应参考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作为计算依据;倘若受害者无法提供
证据证明自己在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也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作为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