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强制性保险方式处理交通事故时,交强险的理赔通常并不区分责任比例。
交强险的基本原则即是根据保险额度进行
赔偿,而非按照责任比例进行
定损。
具体来说,交强险责任有责部分的
赔偿金额分别为:死亡和
伤残赔偿限额为 18 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 万元,以及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0.2 万元;
无责部分则相应地确定为:死亡和伤残赔偿限额为 1.8 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100 元。
然而,若发生由于受害方蓄意制造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那么交强险将不予赔偿。
大部分交通事故中,交强险会首先进行赔付,超过
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才会根据事故责任程度由各方分担
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