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借转账记录通常很难被直接判定为
欺诈行为。
欺诈犯罪的构成条件极为严格,必须能够证明行骗者具有非法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的意图,并且通过
虚假陈述或刻意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实现了对财产的侵占。
然而,转账记录本身仅仅是一份资金流动的凭证,它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去揭示行骗者是否真的存在诈骗的主观意愿以及实际行动。
因此,如果想要指控对方的欺诈行为,我们还需要搜集更多的相关
证据,例如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目击
证人的口供等等,以便构建一个全面而严谨的证据链条来支撑自己的指控。
可惜的是,当证据不充足时,可能就无法用诈骗
罪名追究其
刑事责任。
但是,可以基于具体情况,考虑通过
民事诉讼途径要求行骗者退还不当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