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之下,对于夫妻双方所遗留下来的遗产,我们应始终坚持以下六个方面的基本法则,以确保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能够公正合理且明确地划分出每位
继承人的权益:
首先,当逝去的一方在世时期,如已经订立了合法有效的个人
遗嘱,那么这份遗嘱就应该成为我们分配遗产的首要依据;
其次,若逝者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我们将依照
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进行遗产的分配。
在法定继承的过程中,我们会优先考虑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他们分别是逝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到,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他们所享有的遗产份额通常应当保持平等;再次,对于那些在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的时候,我们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此外,对于那些在逝者生前尽到了主要
抚养责任或者与逝者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再者,如果有
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其扶养义务的话,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可能无法享有相应的份额,甚至可能面临被剥夺
继承权的风险;
最后,在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先将其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财产分离出来,
然后再将剩余的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