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制体系下,处理
医疗纠纷时涉及到的鉴定工作主要涵盖了两大类:
首先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此项鉴定活动通常由我国各个地区的医学会组织开展和执行;
其次则是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这一环节通常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
其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核心任务在于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严重程度进行准确的判定。
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重心则在于确认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所存在的过错、这些过错与患者所遭受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在整个事件中的参与程度等等。
这两类鉴定方式各自具备独特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在实际处理医疗
纠纷案件的过程中,究竟应该选用哪一种鉴定方式,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来做出最终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