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之规定,针对
盗窃行为的
追诉期则要依其可能导致的
刑事责任严重程度而定。
当
盗窃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甚至存在频繁的盗窃行为、侵入民宅实施盗窃、
持械盗窃、秘密盗取等情形时,应被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处罚,此时的追诉期为五年;若盗窃金额巨大且涉及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相应的追诉期为十年;而对于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戒,此时的追诉期长达二十年。
然而,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对相关案件展开侦查工作,或是人
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案件之后,如
犯罪嫌疑人逃避上述机构的调查追踪或审判,便不再受制于上述追诉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