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
合伙企业无法履行到期
债务时,通常会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供选择。
首先,各
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制的、互相连接的偿还责任,亦即需运用各自的全部个人资产来为该合伙企业的债务进行全额清偿。
在这种情况下,
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位或者多位合伙人提出索取债务的请求权。
然而,一旦某位合伙人已经承担了债务,他/她可以根据
合伙协议中的规定,按比例向其他合伙人追讨债务。
如果该合伙企业面临破产的困境,那么他们可以依照法律规定
申请破产清算。
在
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将按照法定的优先顺序来分配企业的财产,以便能够清偿所有的债务。
此外,在债务发生之前,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共同制定出一套有效的风险预防措施以及责任分担计划,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无法偿还债务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