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来讲,
离婚诉讼案件自提出诉求后,开庭日期并无固定之规。
法院需依据其所受理案件的数量、工作计划及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综合考虑和决定。
从提
起诉讼至正式开庭,通常会历经向被告发送
起诉书副本、给予被告充分的答辩期限等一系列法定程序。
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的案件,有可能在
立案之后的一至三个月之内便安排
开庭审理;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则可能在立案之后的二至六个月之内安排开庭审理。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涉及
证据繁多,或需要采取公告送达等特殊方式,那么开庭日期可能会相应地予以延长。
总的来说,具体的开庭日期应当以法院发出的
传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