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素,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其并不以谋取利益作为必要条件。
贩卖毒品,是指
行为人明知所从事的活动属于贩毒行为,却依然非法进行销售或为了进一步贩卖的目的而实施的
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
因此,只要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无论是否从中获得利润,都有可能构成该
罪名。
即使行为人并未从贩卖毒品的过程中获取任何经济收益,但只要存在贩卖毒品的故意以及实际行动,便已经触犯了我国的
刑法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判定,关键之处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意图以及是否实施了与之相关的客观行为,而绝非仅仅看行为人是否通过该项行为获取经济利益这一表面现象。
应当强调的是,贩卖毒品是一种极其恶劣且严重的
犯罪行为,必将遭到我国法律的严厉打击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