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借款协议未详细规定其归还期限时,
利息计算的起点时间往往根据不同情境而有所区别:若借贷双方在约定期间内的利息亦未做出任何说明,那么,针对出借方提出的支付利息请求,法庭将无法予以支持;然而,若
借款人明确表示在某日起不再履行
债务,则从当日起,出借方有权向对方索求
逾期利息。
倘若双方在借款协议中已经约定了借款期间的利率,却并未提及
逾期利率,那么,出借方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款期间的利率支付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人
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总而言之,具体利息计算的起点时间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