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逃税问题的个人,将会承受相应的行政及
刑事法律制裁。
在行政处理方面,税务管理机构具有追收欠缴或未足额缴纳税款、
滞纳金的权力,同时还可以对欠缴或未足额缴纳税款的部分处以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款。
若逃税行为严重,达到
犯罪标准,则需承担
刑事责任。
对于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故意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据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
罚金;而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巨大且占据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罚金。
如存在多次逃税行为,且在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后,能够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
行政处罚的,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但若在过去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则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