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
机动车驾驶人若致他
人死亡,仍可能面临
无责任
赔偿的情况。
依照我国的现行法律
法规,当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或行人间发生交通事故且机动车方面并无过错时,其需要承担的
损害赔偿义务最高不超过总赔付责任的百分之十。
此项规定乃是基于公平正义的原则而设立,旨在为相对于机动车而言处于明显弱势地位的非
机动车辆及人行道空间使用者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保护措施。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无责任赔偿亦有其固定的范围限制,
赔偿金额将具体依据事故所引发的实际损失以及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才能确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倘若有确凿的
证据证实是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故意以碰撞方式导致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机动车一方将无需对此类事件产生的损失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