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现行律例中,对于涉及宠物伤害的
侵权案件,多适用
过错推定原则。
这就意味着,在受害者遭受由饲养宠物引发的潜在威胁之时,法律首先会认定相关的饲养人员或者负责管理的人员存在相应的过错。
然而,倘若这些养育者或管理者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实其所受损害乃是由于受害者的故意行径或者严重疏忽导致的,例如受害者故意挑衅、刺激宠物等行为,那么他们便有权减轻或者免除自身的
赔偿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饲养的是诸如烈性犬之类的危险动物,并因此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那么无论受害者是否存在过错,饲养者或管理者都必须承担起
侵权责任。
总而言之,饲养宠物侵权案件中的
归责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寻求一种平衡,既要保护饲养者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受害者的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