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贪污罪包括临时工吗

贪污罪包括临时工吗

关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问题,是可以根据其职位性质进行归类而非仅仅依据是否为临时工这一身份属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应当是那些在政府部门或者公共机构中担任公职,不包含所有的雇员临时工。
然而,如果这些临时工被赋予了管理和运营国有资产的任务且在此过程中滥用职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当获取公共财产的话,也是有可能触犯贪污罪的。
这个评判标准依据的就是他们所担任的职位性质以及他们是否通过职务便利,采取掩饰、欺骗、占有的手段来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
因此,临时工在特定情况下,若具备贪污罪的构成要素,同样有可能成为此种罪行的加害者或者被告人。
最新修订:2024-09-0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