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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告小三赔偿精神损失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范围内,小三被直接诉诸于法庭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赔偿的情况较为罕见。
然而,如果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表明小三在明确知晓对方已有合法配偶的前提下,仍然与之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重婚罪,在此种情形下,原配可以在刑事案件的附属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此外,倘若配偶在未征得原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赠予给小三,原配也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这部分财产。
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对小三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总的来说,仅仅因为小三破坏了婚姻关系而向其提起诉讼索要精神损失赔偿,往往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最新修订: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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