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于一般的
债务纠纷,其
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三年。
在此期间内,自
债权人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负有义务的相关人员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值得着重强调的是,若存在特定情势,时效则可能发生中断与中止。
举例来说,当债权人向负有
债务的
债务人主动要求偿还欠款、后者亦表示愿意承担还款义务时,便会引发时效中断的情况,自此之后,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进行计算。
至于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遭遇
不可抗力等主观因素导致债权人无法行使索赔请求的,则会产生
诉讼时效的中止效果,自中止时效的缘由得以消弭之日起满六个月后,诉讼时效期间方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