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肇事责任评定过程中,严格区分全权责任与主责显得尤为重要。
全责意味着在事故产生的环境下,起主导作用的一方向事故的发生负有完全的过失,而另一方则无任何过失可言。
在这种情况下,全责方必须承担事故所带来的所有损失,这其中包括对对方车辆的修复费用、
人员伤亡的
赔偿金以及
财产损失等等。
然而,主责则表明在事故中,一方确实存在较大的过失行为,但并未达到完全过错的程度。
通常来说,对于
主要责任方来说,其需要承担的损失比例相对较高,大致在60%至90%之间。
不过,最终确定的具体比例将依据每一个事例的实际情形,由当地交警部门或者法院进行裁决。
例如,在涉及
赔偿内容的环节,全责方几乎需要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义务;相比之下,作为主要责任方,他们将会按照已被判定的比例去承担相应类型的赔偿。
同样地,在
保险理赔过程里,这样的差异也会对保险赔偿的额度以及方式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