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生子并不必然构成
重婚罪。
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的核心要素在于,是否存在已婚人士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对方已有婚姻关系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
仅凭婚外生育子女这一行为,若未涉及到前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节,往往难以被判定为重婚罪。
然而,此种行为无疑违背了夫妻间应有的忠诚义务,在
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依据此提出
损害赔偿请求。
在此需特别强调,证实重婚罪需具备充足的
证据支持,例如
证人证言、共同生活的影像资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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