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相应法定程序的规定,法律援助律师有权利与被告进行会面交流。
这无疑是法律援助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其主要宗旨是为了深入探索案件的基本事实真相,倾听被告人的个人意见和
申诉(即陈述和辩解),从而为被告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和精心设计的辩护策略。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进行会面对话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流程和必需条件来进行。
具体来说,律师必然要先向涉案的
公诉机构提出正式的会见请求,然后在事先获得批准之后,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以严谨的态度举行会见仪式,并且必须无条件尊崇监管场所的所有规章制度。
在整个会面期间,我们的律师应当始终坚守职业操守和法律框架的限制,禁止协助被告人隐瞒、销毁或篡改任何可能的
证据,更不可引导被告人协同作弊等
违法行为。
总而言之,法律援助
律师会见被告嫌疑人乃是以法律为依托,保障每一位被告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