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借款方若提前长达一年的时间将其
个人财产进行转移,通常难以实施有效的
债务规避策略。
针对此种情况,我们需明确地认识到,这可能会被视为具有恶意性质的逃债行为。
因此,作为
债权人,您享有
撤销权并得以实施。
依现行法律框架,如果
债务人刻意以极不合理的低廉价格转让其财产,或以极高的价格从他人手中接手财产,甚至为他人的债务提供
担保,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实质性影响,且债务人的相对人对此知情或理应知晓,那么债权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然而,为了证明借款方的财产转移是出于恶意逃债的目的,债权人必须积极搜集相关
证据,例如财产转移的具体时间、方式以及价格等信息,然后向法院提出
撤销权诉讼。
此外,行使撤销权还存在一定的期限限制,即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必须行使。
若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曾行使过撤销权,则该撤销权将会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