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盗窃事例中的金额较小因素是否足以判定其为
犯罪行为,需要深入剖析各种相关事实细节进行综合研判和分析。
在我国现行
法规架构下,涉及到盗窃
犯罪行为的判定标准中,不仅仅考虑到被盗窃物品的价值(即盗窃数额)这一关键指数,同时还考虑到其他多种影响性因素,诸如盗窃的频次、实施盗窃的场所、作案手法等等。
举例来说,即便盗窃数额尚未达到
刑法规定的“
数额较大”标准,但是如果
行为人在两年之内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或者是在他人住所内进行盗窃,亦或是在盗窃过程中携带了
凶器,甚至是采取了
扒窃这种特殊的作案方式,那么这些行为仍然可以被认定为构成盗窃罪。
然而,如果仅仅只是发生过一次盗窃行为,且盗窃数额相对较小,并未达到较大标准,同时也没有出现上述任何一种特殊情况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将此类行为视为犯罪行为来处理,但有可能会面临到
治安管理方面的
处罚,例如
拘留、罚款等。
此外,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并不构成犯罪,他们仍然需要承担起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如归还被盗窃的财产或者对受害者进行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