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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追诉时效的计算基准通常自犯罪行为当日开始算起。
在实践操作中,犯罪之日通常被视作犯罪行为正式确立之日期,此乃适用于绝大部分连续或持续发生的犯罪事例。
具体而言,在单次犯罪行为完成之际即构成犯罪之日。
然而,对于诸如非法拘禁等持续性犯罪行为,其犯罪行为的终结日期则需等到拘禁行为完全终止之时方能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类犯罪行为中,追诉时效的期限设定各有差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期未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期介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追诉时效为十年,依此类推。
追诉时效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刑罚权得以有效行使的同时,避免对行为人实施无休止的追诉。
最新修订: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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