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辅警独自行动并不会构成
受贿罪。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
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
国家公职人员,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辅警作为公安机关雇佣的非正式编制成员,他们并不具备法律概念中所指的
国家工作人员资格。
然而,如果辅警同拥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民警联手进行受贿活动,并且发挥了辅助性质的作用的话,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被视为受贿罪的
共犯。
在具体分析中,我们需要着重考察的是,辅警在他们所参与的行为过程中是否利用了他们辅助执法的职业优势,寻求为他人谋求私利,并通过非法手段收取他人的财物。
如果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并且这些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所有构成要素,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
刑事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