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类事例中,面临的情况往往错综复杂,因此我们需要全方位地审视并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准确判断。
首要的是,虽然未婚男女双方并无婚姻关系,但是男方依然具有
抚养非婚生子女的法定义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支付孩子的
抚养费。
而这个抚养费的起算标准则主要看孩子的生活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本地的物价消费水平来定夺。
再者,如果女方想要
申诉性质更为严重的额外费用,例如要求男方
赔偿精神损失费等等,那么就必须要考察男方是否因为某些故意或者过失行为,如隐瞒自己已婚的真相,用
欺诈手段骗取女性信任等因素,导致女方的权益受损。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该注意双方是否已经有了明确的书面约定的问题。
然而总的来说,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下,针对这样的情形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定
赔偿标准,最终的数额判决就要依赖于实际事态经过,通过
当事人协商或者诉诸法庭,再由
司法机关慎重权衡各种相关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