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
刑法制度中,“
聚众赌博知情不报”并非作为一项独立的罪行进行认定和惩治。
然而,若
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实施聚众赌博活动却仍然参与其中,那么他/她将有可能被视为赌博罪的共同实行者,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行为人仅限于对他人的赌博活动知情后不予举报,且在此过程中并未提供任何形式的协助或参与举动,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判定为
犯罪分子。
不过值得指出的是,在某些具体事例中,例如那些承担着特殊职责或义务的相关人员如上级机关工作人员等,在知晓他人赌博活动后竟然隐瞒不报,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面临到单位的纪律处分甚至是相关政府部门的
行政处罚。
在司法实践环节,法院在对赌博类事例进行
量刑时,会依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丰富的
犯罪证据材料来综合考量诸多因素,诸如参赌人数、涉案资金额、以及赌博行为的持续时间与频率等等。
一般而言,针对此类事例的审判结果可能是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会附加给予
罚金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