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动物侵权行为所享有的免除责任的法定依据主要包括两大类:首先,当受害者故意引发相关损害时拥有豁免权。举个例子:当受害者恶意挑衅、恶意刺激动物,最终导致个人身体受到伤害的话,那么必须有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受害者确实存在这种
故意行为。其次,若损害结果是由于第三方的过错所引起的,那么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就可以据此理由免除或减轻他们的法律责任。然而,在对受害者进行
赔偿之后,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仍然保留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饲养了被法律明令禁止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而给他人带来了损害,那么不论受害者是否存在过错,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都应当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并且在此情况下并不存在任何免责的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