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刑事事件方面的司法实践中,律师与其所
代理的
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之间的面对面交流,其具体的时间安排将根据事件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各种特殊因素而产生差异。一般情况下,自犯罪嫌疑人遭受到
侦查机关进行首次询问或采取某种程度上的强制性措施之日起,辩护律师便具有与之会晤的权利。然而,在针对国家安全类
犯罪行为、恐怖活动
犯罪等特定情形的刑事事件中,律师在事件侦查期间内若想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交流,则应获得侦查机关的事先批准。至于在事件进入
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之后,只要辩护律师持有相应的合法手续,同样可以实现与犯罪嫌疑人的会面。
律师会见的主要目的在于深入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并为其所代表的
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
申诉以及控告等多项法律援助工作。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进行会见时,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等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