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征用土地责任并交付足额款项,乃是征税领域的不法行径。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于征用土地,必须提供公正且合理的
赔偿。赔偿的具体形式包括土地
补偿金、安置补贴费用、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金等多个方面。若征收方未能依照法定程序与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被征收者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在此种情形之下,被征收者需妥善保管相关的
证据材料,如
土地征收的相关文件、协议等,以确保在维权过程中能充分证明自身的权益遭受了损害。总而言之,征用土地而不支付足额款项,无疑是对被征收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这是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