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涉嫌犯
危险驾驶罪而被采取
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期间内,
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未经许可,不得与他人进行会面或通讯往来等等。监视居住实际上是一项
刑事强制性的补救措施,这常常表明该案子尚处在侦查进程当中。在此期间内,被告人应该全力以赴地配合
司法部门的各项调查工作,对于自己的罪行也应该做到如实坦白交代。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还可以委托律师来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以及辩护服务。律师有权利了解事件的最新动态,向
司法机关提交有利于被告人的各种意见与
证据。倘若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届满,但事件仍然没有侦查完毕的话,那么就应当解除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或者依法进行强制措施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