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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看守所律师会见吗

在我国哈尔滨市,法律赋予了律师在特定场所——看守所内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面的权利。然而,这一权利的行使需要遵循相应的法规和程序。在正式开始会见之前,律师必须备齐以下必要材料:律师执业证书、所属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明确授权其行使代理权的委托书,如果属于法律援助事件,还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公函。除此之外,还须提前向看守所提交会见申请,并且严格按照看守所得要求,按期参加会见活动。在整个会见过程中,律师必须恪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准则,严禁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传递任何违法的物品、文字或其他形式的讯息。因此,只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哈尔滨市看守所在法律框架下将竭力保障律师这一重要的参与诉讼职能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新修订: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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