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盗窃罪的
诉讼时效方面,其依据主要是法律所规定的最高
刑罚度量标准。就如同在上海市及全国范围内的基准规定一样,盗窃罪的
起诉时效会因
犯罪数额的大小以及相应的最高刑罚程度而有所不同。具体来说,若盗窃行为导致
数额较大的
财产损失,对应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三年
有期徒刑,那么其诉讼时效将设定为五年;若盗窃数额达到巨大级别,即对应的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有期徒刑,那么其诉讼时效则延长至十五年;而对于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
徒刑,此时其诉讼时效将长达二十年之久。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案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但是,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
民法院受理事件之后,
犯罪嫌疑人故意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此外,若
被害人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却未予立案的,也同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