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判决执行专题 > 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存款可否执行

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存款可否执行

是否能够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存款,这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作出判断。通常情况下,若此笔存款已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并且被执行人所累积的负债也是夫妻间的共同负债,那么在此前提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相关条件,即可对属于被执行人的那份财产进行依法强制执行。然而,如果存在确凿的证据显示此笔存款是其配偶个人的财产,而且与其所承担的负债没有任何关联,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司法执行的。比如,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后详细商议并达成关于财产归属的共识等途径,从而将之确立为配偶个人的财产范畴。而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之前,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全面考量并权衡债务的性质、财产的来源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最新修订:2024-08-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