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辩护律师在
羁押场所的会见时间并没有做出明确而统一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律师可以提前1至3日向监狱管理部门提交会见申请,然而,这一时间规定还需根据各地区看守所的具体规章制度以及实际工作安排来确定。部分看守所可能允许在较短时间内进行预约,如24小时之内;但是在涉及个案复杂或者监管措施较为严格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的预约,例如三天乃至一周。除此之外,在特定时期或者特殊类型的事件处理过程中,个别看守所甚至可能对
律师会见的预约时间与程序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律师在进行预约之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看守所的具体规章制度,以便能够
保证会见活动的顺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