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房产继承时,可能需要众多亲属参与并签字确认。首先,若有
遗嘱明确指定了
继承者,则
遗嘱继承者将无需其他亲属的确认签名。然而,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被
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作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通常需要积极参与并签署相关文件。若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法出席或选择
放弃继承权,那么
第二顺位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便会接替其位置,此时他们同样需要进行确认签字。另外,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在世的另一方也必须进行确认签字。在实践过程中,为了
保证整个继承流程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人士的确认签名,比如在办理公证手续时的公证员等人。具体的情况需要依据房产的属性、继承方式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来进行判断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