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新的
证据证明原有的
诉讼时效已经届满,这种情况无疑将会对事件审理的最终结果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此,我们需要首先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诉讼时效,它是指由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人享有在一定时间内不主动行驶其权利,就意味着其权利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因此,如果
新证据能够确切地证明原有的诉讼时效确实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期限,那么被告可以利用这个新的证据来为自己辩护,并要求法院进行全面且严格的审核认定。一旦经过法院审判确认新证据所示的事实成立,那么原告方就有可能面临
败诉的危险。然而,在某些极具特殊性的情况之下,即便超过了诉讼时效,只要能够符合
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条件,亦或是被告方自动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那么原告的合法权益仍然有可能得到法律的公平保护。总而言之,面对这样的复杂状况,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结合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度,以及法律
法规的适用性等多方面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到事件本身的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