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这座现代化城市中,律师与
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会面往往需要严格遵循如下程序:首先,作为
辩护人或
代理人的律师们必须持有由司法行政机关颁发且加盖了执业章印的有效《律师执业证》以及受权律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和
授权委托书,向当地看守部门提交并申请各类会面需求。在这之后,看守机构将会对律师所持有的上述证件及资料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核与确认。经审查无误之后,看守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具体的会面时段,确保为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双方留出足够的时间与空间。在会面期间,律师志愿者们需要格外重视并遵守看守所及其内部规章制度,杜绝任何非法物品或信息的流通与传递。不仅如此,在交谈过程当中还需要特别注重与嫌疑人谈话的分寸与语气,全力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探询事件事实真相,提前做好相应法律咨询和援助准备,以期在接下来的
诉讼流程中能够更好地维护
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部分事件存在着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对于具体会面的要求和规范可能会随事件性质、阶段乃至地区差异而各有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