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限度内的
限制人身自由之罚,其设定权限依法受到了保护与制约。在我国,制定法律的权力归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它的常委会。行政
法规、地方法规及规章等皆无法设定此种性质的
行政处罚。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从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角度出发考虑的。因为限制人身自由无疑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严重侵犯,因此,这种行为必须受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以及最为严谨的立法程序所规范的法律的约束。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就针对某些特定行为设立了限制人身自由的
处罚措施。总而言之,唯有通过法律途径,相关机构才能够获得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合法授权。